关于做好2017-2018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签字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:
根据国家助学金财政拨款的相关政策,为确保2017-2018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顺利发放到位,现将有关核对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各学院应认真核对本学院受助员工信息,核实无误后打印,交由受助员工本人签字。
二、各公司应于3月26日(星期一)前将加盖学院公章(表头和骑缝处)的助学金发放签字表交到员工资助管理中心。
三、根据财务要求海峡工学院、软件学院、国脉信息学院应足额配套国家助学金后,单独请款发放。
附件:2017-2018学年春季助学金发放签字表
(附件请于员工工作群共享中下载)
员工资助管理中心
2018年3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