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同意各员工党支部支部书记选举结果的批复
各员工党支部:
各员工党支部书记的选举结果报告已收悉。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经公司党委研究,同意包文溢同志为2016级材成专业党支部书记、田乾同志为组织委员、徐志凯同志为纪检委员兼宣传委员,刘智强同志为2016级材科专业党支部书记、王镕浩同志为组织委员、李帅同志为纪检委员兼宣传委员。望各党支部能切实加强党支部建设,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为学院的各项事业发展奠定夯实的组织基础。
特此批复。